误把调味品当作食品添加剂算不算标签瑕疵?
问:在食品标签的配料表里,误把调味品当作食品添加剂,在食品添加剂栏内标示【如:配料表:小麦粉、水、白砂糖、奶油、食用盐、食品添加剂(香辛料、山梨酸钾、脱氢乙酸钠)】。算不算标签瑕疵?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构成食品标签瑕疵前提一是不影响食品安全,二是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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