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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8  来源: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86
核心提示: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期)
   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饮料、方便食品和酒类等4类食品7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郎溪东夏新建食品坊生产的正宗蔴玉糕,其中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郎溪县十字镇文胜糕饼坊生产的炒米糖,其中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宣城市龙潭山泉饮用水厂生产的龙潭山泉饮用天然山泉水,其中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4日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霉菌
 
  本次抽检有2批次糕点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150CFU/g。造成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二、大肠菌群
 
  本次抽检有1批次饮料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大肠菌群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
 
  食品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工艺灭菌不彻底导致的。
 
  三、铜绿假单胞菌
 
  本次抽检有1批次饮料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
 
  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关键词: 不合格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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