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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征求意见稿)与2010版比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5  来源:食品标法圈  作者:食品合规服务中心 仇云霞  浏览次数:200
核心提示: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征求意见稿)与2010版比对
   2023年5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包含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2010)(以下简称“2010版”)的修订,食品伙伴网将《征求意见稿》与2010版中主要变化点进行梳理分析,修订情况如下:
 
1、修改了标准名称
 
  标准名称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在标准名称中增加了调制乳粉,更有利于调制乳粉适用标准的查找。
 
2、扩大乳原料范围,限定乳原料来源
 
  将定义中的“生牛(羊)乳”改为“生乳”,增加特色奶畜乳来源,与生乳标准衔接;同时将定义中“生乳”前增加“单一品种的”的限定,防止产品掺假。对乳固体含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说明是“来自主要原料”中的。
 
3、修订乳原料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感官要求:增加乳粉色泽要求“乳白色”;对乳粉的滋味、气味进行了修改,由“乳香味”修改为“乳滋味、气味”;将乳粉和调制乳粉的检验方法“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改为“取适量试样置于干燥、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便于实际检验操作,同时增加“冲调后”的表述。
 
  理化指标:增加牦牛乳粉、调制牦牛乳粉、骆驼乳粉、调制骆驼乳粉、驴乳粉、调制驴乳粉、马乳粉和调制马乳粉的理化指标要求;将蛋白质、脂肪、水分的单位由“%”调整为“g/100g”;脂肪、复原乳酸度的检测方法更新。
 
  微生物限量:将原标准中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致病菌的限量要求修订为“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扩大微生物限量要求到牦牛乳粉、调制牦牛乳粉、骆驼乳粉、调制骆驼乳粉、驴乳粉、调制驴乳粉、马乳粉、调制马乳粉产品;菌落总数注释部分增加“如添加活菌,产品中活菌数应≥106CFU/g”的要求。
 
4、新增产品标识要求
 
  产品应标明“乳粉”或“调制乳粉”。牛乳粉标识为“乳粉”或“奶粉”,其他奶畜来源的乳粉应标识奶畜品种;调制牛乳粉可标识为“调制乳粉”或“调制奶粉”,其他奶畜为主要来源的调制乳粉应标识奶畜品种。
 
小结
 
  食品伙伴网经过对比发现,此版征求意见稿相比于2010版标准文本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与2020年征求意见稿相比也有部分变化。在用词上更加精炼、严谨,所表达的含义更加清晰明了,更有利于支持国内特色乳品的发展。
 
  《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为了促进行业进一步多元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建议相关单位不要错过提出修订意见的宝贵机会。
 
  食品伙伴网会持续关注标准发布的最新进展,希望上面的解读能为广大食品企业的人员提供帮助。
 
  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征求意见稿)与2010版标准文本比对表
 
  红色表示新增,绿色表示更改,蓝色表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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