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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伴网教您SC知识-2家公司的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方法对应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0-30  来源:食品研发与生产公众号  作者:食品论坛网友分享  浏览次数:101
核心提示:2家公司的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并附自查方法对应表,供质量人分享。
 某肉制品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二、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3.1品控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品控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部、品控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四、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1、现场检查规程
 
  
 
  1.1原辅料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原辅料存放
 
  ①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②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③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④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⑤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
 
  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⑥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2)专库管理
 
  ①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询问管理人员。
 
  重点注释:查看是否有专人专管。
 
  ②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内包装材料仓库。
 
  重点注释:原料、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
 
  (3)标签标识
 
  ①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条件等内容。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3种原辅料,不足3种的全部检查,查看标签内容。
 
  重点注释: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②进口原辅料是否有中文标签。
 
  检查规程:查看进口原料是否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重点注释:要符合国内法律法规要求,有进口商相关信息。
 
  ③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
 
  检查规程:查阅抽查的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是否与现场的原辅料产品一致。
 
  重点注释: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4)索证索票
 
  ①公司直接采购国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重点注释: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②公司直接采购进口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情况。
 
  ③公司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 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重点注释:同1
 
  ④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公司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辅料的检验记录,名称批次等信息是否与现场抽查的原辅料符合。
 
  重点注释:同1
 
  (5)制度具备情况
 
  公司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检查规程:查阅制度是否在执行。
 
  重点注释:必须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库管理制度。
 
  (6)现场记录
 
  ①公司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②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③公司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重点注释:通过进货查验记录,查看索证索票。
 
  ④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询问专管人员,查阅领料记录。
 
  重点注释:是否有独立的食品添加剂领料记录。
 
  1.2生产过程控制
 
  检查项目: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更衣室;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公司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产品投料记录;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1)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①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规范。
 
  重点注释:不得有对食品有显着污染的区域,垃圾应及时清扫,无杂物混堆。
 
  ②厂区内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合理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重点注释:查看防蝇防虫设备安装位置是否到位。
 
  ③公司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是否有生活区,生活区是否与生产区有隔离。
 
  重点注释:生活区、厕所等不得对生产区域产生影响;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④公司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重点注释:有卫生管理制度。
 
  (2)更衣室
 
  ①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检查规程:查看更衣室设施,是否按规定摆放。
 
  重点注释:要有与生产量相匹配的更衣设施,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②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检查规程:查看灭菌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查阅灭菌消毒记录。
 
  重点注释:可采用紫外线灯、臭氧发生器等进行消毒。
 
  ③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
 
  检查规程:查看洗手设施配置是否齐全,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
 
  重点注释: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3)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①车间及仓库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检查规程:查看防蝇、防鼠设施是否安装到位。
 
  重点注释:一般设置在仓库或车间出入口。
 
  ②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里物料是否有直接靠墙堆放在地面上。
 
  重点注释:同仓库存贮要求。
 
  ③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垃圾桶是否有带盖。
 
  重点注释:车间内垃圾桶(箱)应有盖。
 
  ④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查阅清洁记录。
 
  重点注释:车间无积水、无蛛网积灰等。
 
  (4)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①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检查规程:查看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清洁情况。
 
  重点注释:生产用设施设备需及时清洁,并做好记录。
 
  ②公司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查阅设施、设备清洁记录。
 
  (5)公司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①公司是否能提供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②公司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
 
  重点注释:车间内照明灯加装防护罩,紫外线灯不加罩,安装在工作台或需消毒设施上方不大于1.5m处(有微生物要求的产品)。
 
  (6)产品投料记录
 
  ①公司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
 
  检查规程:查阅产品投料记录,记录为成品仓库中抽查的同批次成品。
 
  重点注释: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必须符合GB 2760。
 
  ②投料记录是否包含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检查规程:查阅产品投料记录,一一对应查看记录内容。
 
  (7)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公司是否能提供关键控制点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关键控制点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重点注释:关键控制点是否与许可时设置一致。
 
  (8)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人流、物流是否避免交叉污染
 
  检查规程:查看生产过程是否有交叉污染,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①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进入车间前是否有脱包间或脱包区域,原料是否经过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重点注释:能有效降低原料卫生状况对产品质量影响设施设备。
 
  ②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检查规程:查看半成品存放区域,是否会受到污染,是否有标识。
 
  ③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有专门区域分别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重点注释:指定区域,要有标识。
 
  ④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产品特性要求检查规程:查看容器、工具和设备清洁情况,查阅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容器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重点注释:生产用设备包括生产用管道和各种周转容器、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10)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①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有必要的话进行现场检测。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②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③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
 
  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④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
 
  检查规程: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
 
  重点注释:不得随意变化,必须按照许可要求进行生产。
 
  (11)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①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重点注释: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②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工作衣帽及口罩是否按规定穿戴。
 
  重点注释: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③是否佩戴首饰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上手部、颈部、耳朵是否有戴首饰。
 
  ④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询问至少2人姓名,查看其健康证和培训情况。
 
  重点注释:需建立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2)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①是否发现使用回收食品从事生产加工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是否有回收食品。
 
  重点注释:正常情况下,除内包间外,车间内不应出现有本公司成品。
 
  ②回收食品是否设置专门存放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回收食品的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产品分开存放。
 
  重点注释:查看回收食品存放区域。
 
  ③回收食品是否专人专管
 
  检查规程:询问回收食品的管理人员,如何登记、保存、处理回收食品的。重点注释:询问回收食品管理人员。
 
  ④公司是否能提供回收食品的处置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回收食品的处置记录,处置量是否与回收量相符,是否留下处置影像资料。
 
  重点注释:查看回收记录、处置记录或处置影像。
 
  1.3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检验项目: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自行出厂检验公司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委托检验情况;产品留样情况;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①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检查规程:查阅场地清洁记录。
 
  重点注释:按照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有清洁记录。
 
  ②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不使用超净工作台,不检查)
 
  检查规程:查看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
 
  重点注释:按照许可要求放置使用超净工作台。
 
  ③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天平是否水平放置。
 
  ④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设备是否保持齐全
 
  检查规程:查阅许可要求和产品标准,查看检验设备是否齐全。
 
  重点注释: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⑤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⑥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检定或校准是否在有效期内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设备,查阅其检定或校准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⑦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的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检验项目的试剂,查看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
 
  ①是否具有专(兼)职检验人员
 
  检查规程:询问检验人员姓名,查阅劳务合同。
 
  ②公司检验技术人员是否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检查规程:查看检验人员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描述的检验能力是否符合产品检验要求。
 
  重点注释:检验人员要有检验资质。
 
  (3)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
 
  ①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查看其项目是否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一致。
 
  重点注释:对照产品标准和产品许可审查细则,检查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②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以及原始数据记录。
 
  重点注释:原始检验记录、出厂检验报告与生产记录等相关记录要相对应。
 
  ③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是否按要求记录产品的有关信息。
 
  ④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2年
 
  检查规程:查看出厂检验记录。
 
  (4)自行出厂检验公司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①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发证单元的比对报告(发证1年以上)。
 
  重点注释:生产可许证年度审查需查看。
 
  ②实施比对的公司是否定期
 
  检查规程:1个发证单元1年至少进行1次比对检验。
 
  重点注释:按照产品不同标准,一年一次。
 
  ③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比对记录。
 
  重点注释:查看比对记录。
 
  (5)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①公司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有效期至少三年的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检查规程:查阅委托检验合同,是否写明委托检验的产品标准,及检验项目。
 
  重点注释:查看委托检验合同 。
 
  ②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公司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查阅生产记录是否一致。
 
  重点注释:查阅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6)产品留样情况
 
  ①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留样记录,是否与生产记录一致 。
 
  重点注释:查阅留样记录。
 
  ②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留样存放区域或留样柜,存放空间是否与生产量相符。
 
  重点注释:查看留样间或区域。
 
  (7)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①成品存放是否离地、离墙。是否按区域堆放。
 
  检查规程:查看成品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产品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②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重点注释: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
 
  ③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贮存条件。
 
  重点注释:有贮存要求的成品,仓库应设有温、湿度控制设施。
 
  ④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成品,是否有处置记录。
 
  重点注释:有过期成品与合格成品混堆。
 
  1.4标识标注情况
 
  检查项目:食品标识标注
 
  食品标识标注规定 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检查规程:现场抽查至少1种产品,按照GB 7718、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查看。
 
  重点注释:根据《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标示;单件预包装食品的规格即指净含量。
 
  1.5食品销售台账情况
 
  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销售记录,其批次需有对应的生产记录、出厂检验报告等。
 
  1.6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①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不安全食品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安全食品分开堆放。
 
  重点注释:参照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②公司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是否按规定制定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③公司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销毁记录,是否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执行销毁措施。
 
  2、制度与记录
 
  检查内容:原辅料仓库;更衣室;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化验室;办公室
 
  2.1原辅料仓库

检查内容

制度要求

对应记录

原辅料仓库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

原辅料进货验收记录

原辅料索证记录

原辅料库管理制度

原辅料库存记录

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温湿度记录

  2.2更衣室
 

检查内容

制度要求

对应记录

更衣室

卫生管理制度

消毒液更新记录

2.3生产车间

检查内容

制度要求

对应记录

生产车间

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投料记录

关键控制点记录

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生产管理制度

设备清洗消毒记录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人员健康检查记录

2.4成品仓库

检查内容

制度要求

对应记录

成品仓库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成品库存记录

成品进出库记录

温湿度记录

2.5化验室

检查内容

制度要求

对应记录

化验室

检验制度

检验原始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

计量设备检定记录

对比及留样制度

对比实验记录

产品留样记录

2.6办公室

检查内容

制度要求

对应记录

办公室

销售管理制度

销售台账、发货记录

消费者投诉处理记录

消费者投诉记录

从业者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人员培训记录

回收食品管理制度

回收食品处理记录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不安全产品召回记录

产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产品安全事故记录

公司2的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2.2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2.3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2.4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3.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3.8提交自查报告。
 
  4、纠正措施
 
  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五、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检查规程要求
 
  (一)现场检查规程
 
  
 
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原辅料存放
 
  1.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1.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1.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5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毒有害物质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2.专库管理
 
  2.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2.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3.标签标识
 
  3.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3.2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重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4.索证索票
 
  4.1企业直接采购国外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4.2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 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4.3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5.制度具备情况:

       企业是否具备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并认真执行。
 
  6.现场记录
 
  6.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6.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6.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6.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1、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1.2厂区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1.4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2、更衣室
 
  2.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2.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2.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3、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3.1车间及仓库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3.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3.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4、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4.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4.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5、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5.1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5.2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6、产品投料记录
 
  6.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6.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7、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8、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9.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9.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9.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9.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10、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0.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10.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10.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10.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
 
  11、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11.1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11.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11.3是否佩戴首饰。
 
  11.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1、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1.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1.2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1.3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1.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1.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并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3、出厂销售成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
 
  3.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3.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3.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
 
  3.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至少2年
 
  4、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4.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4.2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5、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5.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6、产品留样情况
 
  6.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6.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7、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7.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7.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7.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7.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四) 食品标识标注规定:
 
  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五)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
 
  3. 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自查内容与自查方法对应表
 

自查内容

自查方法

1.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生产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一致。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

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实际生产场所与食品生产许可证相符。

企业实际生产场所(含外设仓库)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内容一致。

2.生产环境条件

厂区无扬尘、无积水,厂区、车间卫生整洁。

1.厂区路面硬化、保持平整,正常天气下无扬尘和积水等现象;

2.厂区内保持清洁卫生,无裸存的垃圾堆,无妨碍食品卫生的其他物品;

3.生产车间地面无积水、无积尘、无破损,墙面、屋顶无污垢、无霉变;

4.生产车间内无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散落。

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1.厂区附近无对食品生产产生影响的有毒有害污染源,车间外废弃物放置场所与食品加工场所隔离防止污染;

2.生活区、生产区相互隔离;

3.生产区域未饲养家禽、家畜。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应设置洗手设施,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

1.卫生间位置设置合理,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未直接连通;

2.卫生间保持清洁,并设置洗手设施。

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满足正常使用。

1.有与生产量或工作人员数量相匹配的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施,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工作服、帽、鞋等经过清洗消毒、干净整洁,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1.根据生产需要设置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运转正常;

2.室内排水由清洁程度高的区域流向清洁程度低的区域,且有防止逆流的措施。   排水系统出入口设计合理并有防护措施,防止污染和虫害侵入;

3.配备适宜的通风、排气设施,避免空气从清洁程度要求低的作业区域流向清洁程度要求高的作业区域,必要时安装有空气过滤、净化或除尘设施。通风设施易于清洁、维修或更换,并能防止虫害侵入;

4.食品和原料的正上方安装的照明设施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

5.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容器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标识清晰。

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并有相应的使用记录。

1.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由专人管理,未与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或包装材料混放;有相应的使用记录;

2.除清洁消毒必需和工艺需要,未在生产场所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化学品。

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并有相应检查记录,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

1.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安装到位、明显标示、及时清理;

2.定期检查上述设施的使用情况,并有检查记录;

3.现场无昆虫、鼠害侵入迹象。

3.进货查验结果(注:①检查盛放主要原辅料的仓库;②原辅料品种随机抽查不少于2种,不足2种的全部检查。)

查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有检验记录。

1.企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

2.企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按照批次索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企业的自检报告或者合格证明等;

3.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4.对肉类索取检疫证明,猪肉还应索取品质合格证明(如检验合格证);采购的猪肉来源于定点屠宰厂(场);

5.企业采购的进口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有中文标签,并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证明上载明的信息与货物标签一致。

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真实、完整,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1.有对应的进货查验记录;

2.查验记录真实完整,能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建立和保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

1.原辅料有进库、贮存、出库和领用记录。

2.仓库出货顺序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必要时可根据不同食品原辅料的特性确定出货顺序。

4、生产过程控制

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记录和处置。

1.企业建立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并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留有自查记录。

2.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或者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能够按照要求进行处置。

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1.现场抽查的产品所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一致;

2.  现场抽查的产品所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与产品标签的配料表一致。

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1.建立有生产投料记录;

2.记录完整,包括有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未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

1.生产车间未发现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

2.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门存放,并及时处理;

3.投料记录中未发现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未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1.企业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投料记录符合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未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2.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填报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配料登记表》中。

生产或使用的新食品原料,限定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的新食品原料范围内。

使用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提取物或特定部位的新原料,应在卫生部门公布的新资源食品名单中,或经过卫生部门批准。

未发现使用药品、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生产食品。

生产车间现场以及进货记录、投料记录、产品配料表中未发现药品或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

生产记录中的生产工艺和参数与企业申请许可时提供的工艺流程一致。

1.生产现场工艺设备布局、工艺流程与申请许可时提交的一致;

2.企业记录中的生产工艺和参数与申请许可时提交的一致。

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

1.有关键控制点控制制度,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

2.有关键控制点控制记录,记录完整,与实际相符   

生产现场未发现人流、物流交叉污染。

1.工人不从物流通道进入生产车间;

2.原辅料、成品等不从人流通道进入生产车间;

3.工人经过更衣、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车间;

4.低清洁区的工人经过更衣、洗手消毒、戴口罩后方可进入高清洁区;

5.产品经内包装后方可出生产车间。

未发现原辅料、半成品与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

1.原料经过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方可进入生产车间;

2.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分区域存放,明确标示。

有温、湿度等生产环境监测要求的,定期进行监测并记录。

1.有必备的温、湿度控制设备,并有记录;

2.温、湿度控制设备运行正常;

3.现场温、湿度达到要求。

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1.  主要生产设备、设施未发生变化,正常运转;

2.  生产设备、设施有维修保养制度,有维护、保养记录,记录项目齐全、完整。

未发现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情况

生产现场实际生产的食品品种在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范围内。

未发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批号的情况。

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或批号与生产实际一致。

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生产车间内未发现与生产无关的个人或者其他与生产不相关物品,员工洗手消毒后进入生产车间。

1.进入作业区域应规范穿着清洁的工作衣、帽、鞋,头发未露出帽外,并按要求洗手、消毒;

2.进入作业区域未配戴饰物、手表,未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未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

3.生产车间内未发现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或其他与生产不相关物品。

5、产品检验结果(注:抽查方式)

企业自检的,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有检验相关设备及化学试剂,检验仪器设备按期检定。

1.检验室具备标准、审查细则所规定的出厂检验设备(包括相关的辅助设施、试剂等),检验设备的精度满足出厂检验需要,检验设备的数量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2.出厂检验设备按期检定或校准;

3.检验试剂均在有效期内,有毒有害检验试剂专柜上锁存放,专人保管,检验试剂的消耗量与使用记录相匹配。

不能自检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被委托的检验机构具有法定检验资质;

2.委托检验协议在有效期内,委托检验项目、批次符合规定;

3.有满足批批检验要求的委托检验报告。

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文本,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进行检验。

1.检验室配备完整的食品安全标准文本,一般要有原辅材料标准、企业产品标准、出厂检验方法标准;

2.成品须逐批随机抽取样品,出厂检验项目满足企业产品标准和产品许可审查细则要求。

建立和保存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检验记录真实、完整。

1.出厂检验报告与生产记录、产品入库记录的批次相一致;

2.出厂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果有相对应的原始检验记录;

3.记录和保存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对检验原始数据与对应的检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检验结果等内容按规定进行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按规定时限保存检验留存样品并记录留样情况。

按规定对检验的产品进行留样,留有记录。

6.贮存及交付控制

原辅料的贮存有专人管理,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1.原辅料存放离墙、离地,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入库;

2.库房内存放的原辅料按品种分类贮存,有明显标示,未发现原辅料互相污染的现象;

3.原辅料仓库干净整洁,地面墙面平滑无裂缝、无积尘、无积水、无霉变,贮存条件符合原辅料的特点和质量安全要求;

4.原辅料仓库未发现与生产无关的物品,未发现有毒有害及易爆易燃等物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分类专门贮存;

5.原料库(区)内未发现过期原料、回收食品、药品、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等非法原料,未发现原料与成品、半成品混放的现象。

食品添加剂应当专门贮存,明显标示,专人管理。

1.食品添加剂专库(区)存放,有明显标示;亚硝酸盐专柜保管;

2.食品添加剂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

不合格品、召回食品、回收食品应在划定区域存放。

不合格品、召回食品、回收食品单独存放、明显标示,并及时处理。

根据产品特点建立和执行相适应的仓储、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和记录。

1.根据食品特点和卫生需要选择适宜的贮存和运输条件,建立和执行相应的出入库管理、仓储、运输和交付控制制度,并如实记录;

2.仓储、运输有冷链要求的建立有相关制度并如实记录。

仓库温湿度应符合要求。

1.有特定温、湿度贮存要求的原料或产品,仓库设有温、湿度控制设施,定期检查并如实记录;

2.冷库温度符合原料、产品贮存要求,并设有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指示设施及温度自动控制器。

生产的产品在许可范围内。

成品库中的产品在许可范围内。

有销售台账,记录应当真实、完整。

有销售记录,内容真实、完整,同批次产品的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信息与生产记录、检验报告、入库记录、出库记录相符,购货者名称与销售发票、发货单名称一致。

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明、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明、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7.食品标识标注符合情况

标签上标示的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符合要求。

标签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标注的内容符合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标签上标示的成分或配料表符合要求。

标签标注成分或配料表,标注的内容符合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标签上标示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符合要求。

1.标签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标注的内容符合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根据标准规定应当标注产地的,标识符合规定。

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符合要求。

标签标注有保质期,保质期的标注符合标准规定。

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标准代号符合要求。

标签上标注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代号。

标签上标示的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标签标注贮存条件,其内容符合标准规定。

标签上标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符合要求。

标签配料表中标注了生产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名称是国家标准规定的通用名称。

标签上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

标签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

标签上标注的营养标签符合要求。

1.标注的营养标签符合GB 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标准规定;

2.专供婴幼儿和其它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营养标签符合其产品执行标准规定。

标签标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符合规定。

8.不合格品、回收食品、废弃物管理和食品召回(注:采取抽查方式)

建立和保存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不合格品的批次、数量应与记录一致。

1.建立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2.不合格品单独存放;

3.按照制度要求处置不合格品;4.有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建立和保存回收食品的处置记录。

1.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理制度;

2.对回收食品进行登记,单独存放,明确标示;

3.对回收食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予以记录,未发现将回收食品用于食品生产。

建立和保存废弃物的处置记录。

1.建立废弃油脂等生产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

2.对废弃油脂等生产废弃物、病死动物进行登记,合理放置,明确标示;

3.对废弃油脂等废弃物的处置符合规定,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未发现将废弃油脂等废弃物、病死动物用于食品生产。

实施不安全食品的召回,有召回计划、公告等相应记录。

1.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2.对销售的不安全食品,按规定实施召回,并有召回计划、召回公告、召回记录(含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等信息)等;   

3.召回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召回食品有处置记录。

召回食品有处置记录,能够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召回记录和处理记录信息相符。

未发现使用召回食品重新加工食品情况(对因标签存在瑕疵实施召回的除外)。

未发现使用召回食品作为原料用于生产各类食品,或者经过改换包装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

9.从业人员管理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

任命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负责人、检验人员,相关人员有在岗履职记录。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

有培训和考核计划,保留有相关记录。

未发现聘用禁止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

1.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内部制度制定、过程控制、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以及食品安全事件或事故调查等环节履行了岗位职责并有记录。

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内部制度制定、过程控制、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以及食品安全事件或事故调查等环节履行了岗位职责并有记录。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有健康证明,符合相关规定。

1.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生产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获得健康证明;

2.健康证明应当为食品生产经营范围内用;

3.未发现患有法律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并有相关培训记录。

有培训制度、计划及相关培训内容记录。

10.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有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

收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定期排查本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有记录。

有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有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有相关演练记录;有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曾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能够根据预案进行报告、召回、处置等,检查相关记录;查找原因,制定有效的措施,并有效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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