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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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条件列表A2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27  来源:福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58
核心提示:(适用于经营场所面积30--1000平方米,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者)

(适用于经营场所面积30--1000平方米,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者)

项  目

内    容

经营制度要求

有食品安全的仓库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除虫灭害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等卫生管理制度和经营者岗位责任制,并在经营场所明示

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及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进销货及有关记录有存放条件

从事批发的要实行电子台账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电脑、打印设备,并安装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的软件,为零售商提供电子单据

从业人员要求

所有从业人员取得县级以上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无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无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健康证明

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从业人员熟悉食品卫生知识

经营场所要求

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与化肥、农药贮存、销售点距离25米以上,环境整洁。

经营场所面积30--1000平方米

与个人生活区完全分开

超市的必要位置应有对顾客的提示性标志,如安全提醒、儿童提醒等

地面以防滑、防压、承重、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洗材料铺设。地面应平整,无凹凸不平,确需分出高低层次的,高低部分应平缓过渡。台阶式过渡的,应有醒目提示

墙壁采用浅色、无毒、不渗水材料覆涂,天花板用防霉涂料覆涂

通道应在1.2米以上

经营设施要求

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

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生动物性食品必须设专区或专柜销售

应配有使用条码识读的收款机

收银台应设有足够的收银通道,每千平米卖场设有的收银台不少于5个

收银台中刷卡通道与非刷卡通道的比例不低于1:4

食品存放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1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

商品分类贮存,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存放

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称重设备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由计量部门定期年检

包装设备要采用有国家安全认证标志的设备,如打包机、封口机等设备

有足够数量的冰箱(柜)

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要求

冷藏库(冰箱)有温度显示装置

配备足够的采光、照明设施

位于工作台、食品上方的照明设备应加防护罩

经营场所及仓库应有良好通风,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面积与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16;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不应小于每小时换气三次

机械通风管道进风口要距地面2m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风口,开口处应设防护罩

设置更衣室和员工洗手消毒设施

更衣室应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衣柜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离地面20cm以上,如采用衣架应另设个人物品存放柜

配备供工作人员自检用的穿衣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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