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质监食〔2011〕181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
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9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质检总局2010年第88号公告)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确保审查工作公平、合法、准确、高效,省局制定了《辽宁省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判定标准(试行)》,经
试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辽宁省食品生产许可现场
审查判定标准(试行)
( 第1版 )
一、 企业申请材料的审核
序号 |
内容 |
审查项目 |
审查要点 |
审查方法 |
判定标准 |
1.1 |
组织领导 |
1.申请人治理结构中至少有一人全面负责质量安全工作。 |
①规定质量总负责人 ②规定质量总负责人的职责 ③质量总负责人职责规定合理 |
查看文件 现场对企业法人或质量总负责人按附件1的内容进行考核 |
符合:①-③全部满足; 不符合:①-③任一不满足; (1) |
2.申请人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工作。 |
①规定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②规定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 ③质量管理机构职责规定合理 |
查看文件 现场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职责内容的考核 |
符合:①-③全部满足; 不符合:①-③任一不满足; (2) |
||
1.2 |
质量目标 |
申请人应制定明确的质量安全目标。 |
①制定质量安全目标 ②质量安全目标明确、合理、可行 |
查看文件 现场考核有关人员是否知晓并在生产管理过程中予以落实 |
我们依托食品伙伴网强大的资源体系,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和顾问团队,敬业的服务态度,高效的办事效率,创新的咨询模式,为食品企业提供从工厂选址建厂、食品生产许可证咨询指导、企业标准备案、供应商审核以及企业质量提升一站式专业技术服务。 联系电话:0531-82360063
食品质量管理
点击排行 联系我们
座机:0531-82360063 食品质量管理 客服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