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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检:福建食药监局发布5家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18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67
核心提示:2018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福建省的5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方家铺子(莆田)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2018114日至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的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生产地址1未能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一楼水果制品车间内加工设备已不在现场。二楼更衣间缺换鞋柜、自动喷雾消毒器;杂粮车间缺工作台1个,新增封罐机1台;大米、其他粮食加工品车间变成即食产品车间,腐竹车间改变成杂粮车间;二楼化验室里检验设备均已不在现场。三楼更衣室缺衣柜、鞋柜、干手器、自动喷雾消毒器;三楼食糖和代用茶车间内的工作台及生产设备已不在现场。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的规定。

    二、生产地址1生产车间内未设立工器具的清洗消毒设施。不符合GB 148815.1.3条款关于应配备足够的食品、工器具和设备的专用清洁设施,必要时应配备适宜的消毒设施。应采取措施避免清洁、消毒工器具带来的交叉污染的要求。

    三、生产地址1二楼更衣室内个人物品与工作服混放。不符合GB 148815.1.5.1条款关于更衣室应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的要求。

    四、生产地址1二楼车间入口过道上方的天花板大片脱落,存在安全隐患;内包装车间墙面及窗帘积尘;外包装车间墙面大片脱落。不符合GB 148816.2.1条款关于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的要求。

    五、生产地址2原料库包材、半成品、第三方寄存的产品未明确标识。不符合GB 14881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六、生产地址2原料库卷帘门底端与地面之间的缝隙过大,不能防止虫害侵入。不符合GB 14881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就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经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本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请你公司继续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要求。

漳州市琪凯食品有限公司:

 2018113日至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你公司的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厂房及车间

 一车间浸泡车间地面不平整,有积水;二车间浸泡车间地板地砖松动,地砖下有大量积水。不符合GB148814.2.5.2条款关于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的要求。

 二、卫生管理

 1.现场随机抽查发现有未获健康证明的加工人员上岗。不符合GB148816.3.1.2条款关于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的要求。

 2.一车间前处理车间通道的卷闸门底部间隙较大,未采取有效防鼠措施。不符合GB14881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三、食品贮存及运输

 新车间原辅料库内盛装散装白砂糖的大桶未加盖防护,和柠檬酸、白糖等一起堆放。不符合GB1488110.2条款关于应建立和执行适当的仓储制度,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的要求。

 四、记录及文件管理

 1.抽查20181028日生产的芒果干,产品标签配料表标示有麦芽糖浆,经查生产过程有使用,但无投料记录。不符合GB1488114.1.1条款关于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2.《辅助材料检验记录表》未记录进货日期。不符合GB1488114.1.1.1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要求。

 六、其他问题

 一车间前处理车间(清洁作业区)内的运输车可通过废弃物通道通往外界,企业已现场完成整改。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就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经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本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请你公司继续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要求。

漳州山峰食品有限公司:

 2018112日至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你公司的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选址及厂区环境

 厂区周围环境卫生条件较差。不符合GB148813.2.1条款关于应考虑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的要求。

 二、厂房及车间

 黑冰糖煮糖车间搅拌机上方棚顶有冷凝水滴落,污染食品。不符合GB148814.2.2.3条款关于蒸汽、水、电等配件管路应避免设置于暴露食品的上方;如确需设置,应有能防止灰尘散落及水滴掉落的装置或措施的要求。

 三、设施与设备

 1.临近洗手设施处未标示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不符合GB148815.1.5.5条款关于应考虑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的要求。

 2.黑糖煮糖冷却区暴露食品正上方照明设施未采取防护措施。不符合GB148815.1.7.2条款关于如需在暴露食品和原料的正上方安装照明设施,应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的要求。

 四、卫生管理

 1.黑糖煮糖区屋顶破损漏雨。不符合GB148816.2.1条款关于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的要求。

 2.冰糖煮糖车间、分装车间的设备设施未清洁。不符合GB148816.2.2条款关于生产、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工器具、生产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触表面等应定期清洁消毒的要求。

 3.成品仓库、原料库(卷闸门底部)未采取有效防鼠措施。不符合GB14881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五、记录及文件管理

 冰糖加工关键控制点“放入不锈钢锅加热溶解(120℃)熬煮40分钟”无记录。不符合GB1488114.1.1条款关于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六、其他问题

 现场检查发现成品仓库与生产车间有通道相通,员工可从成品仓库(一般作业区)进入生产车间(清洁作业区),企业已现场整改。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就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经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本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请你公司继续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要求。

福建省大宝山茶叶有限责任公司:

  2018112日至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的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核对企业生产许可材料,缺失茶业烘焙箱3台、拣梗盘10个、拼配台1个、打码机1台、电子天平3台、工作台7个;新增分装机1台。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关于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的规定。

  二、企业3楼生产车间内进入外包装车间、筛选车间的门以及外包装车间和拣梗车间、内包装车间之间的安全门已拆除。不符合GB 148813.2.2条款关于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三、生产车间内未设置废弃物存放设施。不符合GB 148815.1.1条款关于应配备设置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的要求。

  四、更衣室长期未使用。不符合GB 148815.1.5.1条款关于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的要求。

  五、物品堆放凌乱,车间、库房均有原料、包材、成品的堆放,无明确标识。不符合GB 14881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六、包材库内存放的部分物品未离墙离地存放。不符合GB 148815.1.8.4条款关于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的要求。

  七、拣梗车间天花板有破损和脱落现象。不符合GB 148816.2.1条款关于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的要求。

  八、生产车间地面、设备表面、工作台面有积尘。不符合GB 1488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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