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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食品经营许可及信息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7  浏览次数:708
核心提示: 餐饮行业食品经营许可及信息公示

许可事项及其有效性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合法有效,在有效期内,无超范围经营现象;经营场所(实体门店)地址应与经营许可证上的场所地址保持一致。

应在经营场所(如就餐区)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信息公示

曾开展过日常监督检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就餐区等醒目位置公示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对于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学校食堂)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统一公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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