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车间严格执行以上规程的要求,定会做好原辅材料接收、贮存、使用的规范管理,从而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具体如下:
一、物料接收
1、供应商的核对:
确认物料供应商是否已被批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录》、《变更通知》及《试验申请表》批准的供应商);
2、外包装检查:
固体物料、桶装液体物料: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无污染,否则拒收;
灌装液体物料:装料口和卸料口应上锁管理或封有一次性封条,否则拒收。
3、合格标识检查:
固体物料:重量规格≤50kg/件的,每托盘物料包装四周贴合格证;重量规格≥100kg/件的,每件物料上贴合格证;
桶装液体物料:每桶物料的包装桶上贴合格证;
罐装液体物料:检验合格的液体物料卸载到专用贮罐内,挂绿色合格标识,将合格证放入库卡袋内。
说明:以上物料每批均需附检验报告书。
4、数量核对:
数量应与随货清单一致。
二、物料贮存
1、物料放置
固体物料:定置在规定区域,必须码放在垫板上;如需上下层码垛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如干净的滤布等);有名称的一面向上或向外,以便检查。
桶装、灌装液体物料:须分区存放,桶、罐须专用,且标有名称、编号;
清真、IP、过敏原物料:应与其它物料隔离存放,间距不小于100厘米,并设有相应的标识。
2、贮存温、湿度(根据物料特性及包装标识):
需要阴凉条件保存的,须控制温度-5~20℃,湿度≤65%;
未对贮存温度有特殊要求的,须控制温度-5℃~30℃,湿度≤65%;
改变温湿度控制标准必须经过验证,并按变更流程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3、防虫防鼠控制
采用挡鼠板、防虫袋、粘鼠板、捕鼠笼、灭蝇灯等进行控制。
4、标识设立
固体物料、包装材料及桶装液体物料:用绿色绸带对物料四周进行围栏,并设立绿色合格标识牌;
罐装固体、液体物料:贮罐上挂绿色合格标识牌;
不合格物料:用红色绸带对物料四周进行围栏,设立红色不合格标识牌,并隔离存放。
三、物料使用
1、物料卡的建立及填写:
从库房领进的原辅料、车间配制的液体物料(配制罐、贮罐、计量罐等),均应建立物料卡,反映物料的来源、去向及结余数,帐、物、卡应一致。
2、复检期规定
原辅料、包装材料必须在复检期内使用;接近复检期的应提前10天请验(如物料已过复检期,但车间处于停产状态,可待开产前10天进行请验)。
3、异常情况处理
当物料在复检期内出现变色、结块、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隔离存放、设立不合格标识,并及时上报车间、质量管理部门处理。